我与一房主签订了一年的合同,扣除押金。请问他现在扣我押金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1-12 16:58:36
问题描述:
您好,我与一房主签订了一年的
合同,合同从2015年3月20日到2016年3月20日,合同
中标注交租方式为年交,乙方需提前30日交纳下期租金不能拖欠,否则甲方有权拒租,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1000元,在合同期满,甲方茶艺坊无任何费用时退还乙方。其中第三条,如果单方解除此
协议应提前30日告知对方。现在我已经合同期满了。但是房主为提前三日告知,扣除押金。我提前时间已经搬出,而且他现在这个房子已经租给了别人。我想请问他现在扣我押金合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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