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加班工资以后再发。加班费如何算,还是可以要求赔偿?如果赔偿该如何赔?
更新时间:2019-01-08 10:15:04
问题描述:
2010年10月因为工资低交的
辞职报告,11月份去办离职,结果部门领导不让走,说给涨工资。结果10-12月份的工资一直到春节前才发,而且还只发的基本工资(工资说涨还没涨),说加班工资以后再发。(10.1放了两天假,元旦没放假,春节放了四天假)。因为没涨工资,我今年2月10日办了离职。前几天公司里发工资,一查卡里只有1月份的基本工资。我是去年8月和公司签的合同,
医疗保险证也发了,参保时间是2010.10。离职后上网查了一下,医疗养老根本就没给交,而且公司每月好像还扣了我的保险钱(170元多)。我想问一下,
加班费如何算,不给怎么办?保险是可以要求补交还是可以要求赔偿?如果赔偿该如何赔?是不是现在就可以要求把工资给结清?现在已经离职一个多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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