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我提出过要签劳动合同,期间没有劳动合同,我说不需要,我想去仲裁他们。请问这样的胜算大吗?
更新时间:2019-01-07 19:58:34
问题描述:
我2017年8月份-10月份,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期间我提出过要签
劳动合同,他们只让我填了员工入职登记表。当时约定的是试用三个月,我刚写完正式员工申请表(经理签字同意了),第二天我申请加工资,没同意。于是我就辞职了。期间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保。(在经理的QQ里有问我需不需要缴纳社保,我说不需要,没签任何主动放弃社保的书面文件)。现在我想去
仲裁他们。现有证据:付款申请表有我的签字,他们的商品交易合同照片,没有我的名字。工资卡明细(公司私卡转账),之前叫我入职的手机短信(其中有
公司名称),还有为他们设计的产品手册的封面源文件。还有一起离职的同事也要一起仲裁。请问这样的胜算大吗?或是证据足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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