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押金。??我这算违约了吗???能拿回押金吗?
更新时间:2019-01-07 16:16:11
问题描述:
请问两个问题:(1)我的
租房合同从2015年10月1日——2016年9月30日,我在9月3日和房东联系问她下一年度的租金,中间有房东回去再商量的过程,最终在9月10日告诉了最后的租金价格。期间我们多方考虑。在9月16日回复房东,找了个理由明确不再续租了。9月17?日房东挂牌,中介过来看房,现在房东因为挂牌太高(她自己不承认)没有新租客,要借口说我没提前一个月说,不给押金。??我们当时签的
合同,只写了:乙方若要续租,应提前1个月
通知甲方。??我这算违约了吗???能拿回押金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