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同意于2018年2月x日支付该房屋合同约定首付款的剩余首付尾款:甲方则不退还乙方所支付定金,”这种约定法律支持吗
更新时间:2019-01-04 21:03:11
问题描述:
您好,我购买的
二手房期间由于卖家想要违约不卖了,经过中介协调,签订一份
补充协议“2.应甲方要求,乙方同意于2018年2月x日支付该房屋合同约定首付款的剩余首付尾款:贰万元整(¥20000元)给甲方,至此首付款已结清。甲方需将接房时领取的所有物品(详见华润置地《物品领用登记表》)交给乙方。
3.甲乙双方约定:如合同期间,甲方不卖此房屋给乙方,甲方则双倍退还乙方所支付全部首付金额,共贰拾壹万元整(¥210000元),以及房屋装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肆万元整(¥40000元)和房价上涨所产生的差价;如乙方不买此房屋,甲方则不退还乙方所支付定金,房款及装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这种约定法律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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