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仲裁裁决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仲裁裁决指定管辖法院,上海法院立案诉讼是违法程序
更新时间:2019-01-04 10:33:01
问题描述:
劳动派遣合同,派遣用工地北京,北京
仲裁裁决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
解除劳动合同,裁决劳动合同单位上海东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支付劳动者
经济赔偿金差额,不服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对于仲裁裁决指定管辖法院,上海东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及连带责任宝格丽商业(上海)有限公司不服北京东城仲裁裁决,违抗仲裁指定管辖诉讼法院,在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劳动者,要求驳回北京东城仲裁,劳动者提出管辖异议,均被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给予驳回,劳动者认为,北京东城仲裁裁决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用人单位上海东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用工单位宝格丽商业(上海)有限公司北京东城分公司无视仲裁指定管辖法院,上海法院立案诉讼是违法程序,劳动者提出管辖异议上海法院应给予支持,然而中级法院也给予驳回,上海高级法院告知来信退回,望服判息诉,劳动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公平公正,求助给予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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