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一直以来开票不需要向老板汇报。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法人和股东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19-01-04 08:48:16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一个朋友,曾在一公司任会计的时候,帮公司进行税务筹划.公司2006-2013年间,每年近800万的销售未报税,在进项有多的情况下,不影响税负率的情况下,会计以公司名义造了一份
购销合同并盖了公章递交到了税务局,虚开了110万增专票,40万增普票。以上操作老板不知情。不过,公司的一直以来开票不需要向老板汇报。公司的预收账款多达200多万,且存在账上多年。以前公司开给
其他单位的票要收5%的税点,这样,公司就损失了7.5万。最近老板在查账时,发现了此事。目前我那个朋友因为已经离职了,所以不想回复。听说?,公司现在还在恐吓她,说要把她送到法院,公司如果要起诉会计,请问,作为会计的话,要承担什么
法律责任吗?怎么样把责任最小化?开票岗位是出纳。怎么样把事情推给公司变成是公司行为?请问,法人和股东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法人是右手无手掌的残疾人。公司会因此破产吗?近两年的净利润每年为400多万。急盼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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