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与一男子未婚有孕,后来两人分手孩子跟男方,女子欲将女儿拿回,户口迁回跟女方,是否可行?
更新时间:2019-01-04 08:08:50
问题描述:
一女子与一男子未婚有孕,生有一子,后来两人分手孩子跟男方,然后女子又遇一男子,
未婚先孕,生有一女,两人又分手,再后来女子遇第三个男子,女子欲将女儿拿回,
户口迁回跟女方,跟女方姓,并跟第三个男子再生一个孩子,跟男方姓(注:男方家中独子?未婚),请问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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