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以后又是商用电,是否属于重大误解,我能否主张撤销合同或者请开发商给予免物业费的补偿?
更新时间:2019-01-03 17:30:36
问题描述:
我去年在无锡买了一个单身公寓,当时询问了产权是70年,就默认水电都是没用,签了
合同以后才在论坛上得知是商用电,后来发短信向售楼人员咨询,得到了证实。当时售楼人员知道这是他们的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但并未主动告知我,有些
业主还曾被承诺是民用电,合同签订以后又是商用电,请问这是否属于
重大误解,我能否主张撤销合同或者请开发商给予免物业费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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