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相关情况说明:1?、公司不承认我离职,我离职当天已经给公司发过邮件,公司也承认发过但就是不承认我是因为保险离职的而是因为扣钱(公司克扣工资款已经超过工资总额的20%),拒绝作出赔偿。仲裁委的办案人员也说没法证明,my?god?这年头公务员临时工也不少,办案人员竟然要求我撤诉,哪有主持公道的了
2、公司会有另为人员参与出伪证,证明我矿工等
3、监察机关不让我复印相关证据怎么办,不受理的话我是否应该到市劳动局举报,如果是劳动局还是不受理的话我可以到法院立案吗?
4、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我签约,我可以获得那些补偿?到起关联公司后能否有一家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俩家公司是独立法人),如果算内部调用的话,对我会有什么不利的影响
5、如果稽查受理我得案件是不是要等仲裁结果出来的后,才能办理相关社保手续呢?
6、公司接到稽查调查后,给我一份补签合同通知书,同时解除劳动合同,我没签的话就不会获得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了吗?
7、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通知我续约,我能获得什么补偿,另外公司有很多地方应该给员工经济补偿,那末员工只能获得一项经济补偿吗?
8、如果公司托人干预司法公正,我的案子经过法院一审后,二审还有希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