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五险一金这些教育局也都没有给我们交,没有交五险一金,律师您说我的这种情况教育局要承担部分住院费不?
更新时间:2019-01-03 12:24:0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姓文,女,去年2012年8月份考入当地公办学校(带编制国家
事业单位),我们新招考老师9月份开始上班,
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才能转正。2012年12月7号我由于药物过敏,被医院确诊为“红斑性药疹”,必须住院治疗,2012年12月7号至14号我住院一个星期,花费4965元钱(自费)。
????到目前为止2013年1月1号,我们新招考进来的老师教育局还没有给我们下文,工资也没给我们发,我们的工资是学校预支给我们的,所以五险一金这些教育局也都没有给我们交,我们所有新招考进来的老师自上班以来也没有和教育局签订任何合同。
????我个人是这么想的:虽然教育局没有给我下文,没有办工资卡,没有交五险一金,但是我属于教育局下面学校里的员工,我的住院费教育局应该要承担医保的那部分,律师您说我的这种情况教育局要承担部分住院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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