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判定我主要责任,他们次要责任,医院已开了证明,请问她的要求合理吗?我该怎么做?
更新时间:2019-01-02 13:00:39
问题描述:
我于2013年6月10日,在小区门口骑电瓶车有一个小孩突然跑过来,不知碰到哪里了,当时鼻子有点流血,让家长记我号码她确一直打电话,我因送同事去地铁站就走了,送完同事之后再回到事发地点,他们已经离开,问周围人在附近找到了他们并报了警,交警判定我主要责任,他们次要责任,去医院之前小孩母亲说医药费2.8分,后面去医院检查了,小孩没有任何问题,医院已开了
证明,后期有什么跟我没有任何问题,共花费大概370元,当时我只有300元现金,全部给了,小孩母亲反悔,要求我承担全部医药费,并赔偿
精神损失费,
营养费等。请问她的要求合理吗?现在到了约定时间去解决,她称病不去,如果她一直不去,我该怎么做?我的车能先拿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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