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被公司强制离开但没有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仲裁,?起初因为其它原因(与工作无任何关系),公司希望我离职,计划于一个月后离职,但我没有提交
辞职报告,大概十天后,公司忽然找到人顶替了我的岗位.并要求我立即辞职并办理职位交接.否则就要以工作不负责为由把我调到其它部门(实际上我工作上并非不负责任,只是某领导看我不顺眼,而我在某些场合又没有给足面子),并且要降低工资,在迫不得已情况下,我答应离开并进行了工作交接,当时公司方面口头同意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我也没有跟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现在我想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请结合劳动法告诉我应该从哪几点写理由.谢谢.???问题补充:??另外补充一下,?1我在公司工作已快一年.当时签订的
劳动合同只有一份而且保存在公司手上,????2,合同上写的工资除了入职之后两个月是按定额发放,之后一直都以效益不好扣钱,请问可以要回吗?3,社保一直按正常程序在交.?4,麻烦告诉下需要准备哪些证据,(现在有证据A,社保卡记录和银行卡记录可以证明我为公司员工B,公司发布文件强制让我进行岗位交接;)?5,最迷惑的一点是如何才能证明是公司强制我离开,而不是我自愿离开的.(我已经递交了辞职信,但是时间还没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