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权吗?
更新时间:2011-10-20 16:02:34
问题描述:
我在北郊石化厂附近一商混站上班,泵工兼司机,本月5日在单位无辜被同一宿舍的打了,因为不想惹事当时就没有还手,当时房间里有人就被拉开了,过后又被其打了,我还是忍了没有还手。下楼后因为觉得气不过就报了110,警察把我们带到了派出所了解了情况,之后我去了车辆厂医院做了检查,结果是几处软组织挫伤,开了点药就回去了。回到站上就被车队给停了,说是我报警影响了单位的声誉,等到11号警察才处理完事情,对方赔给我200元医药费,回到站上车队长告诉我说我给单位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要开除我,但是要我自己写离职申请,否则就要罚钱还不给工资。没办法只好写了,拿了张离职表找个部门签字,想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权,离职表就没有交上去,我从4月25日入职以来单位一直没有和我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因为这件事情还把我给开了,我手里唯一能证明有劳动关系事实的就是入职时的押金条,当时的没有盖章(公司还没有注册),还有一张是8月1日的,我们7月8日办的工资卡,请问可以申请仲裁拿到无劳动合同时期的双倍工资吗?还有4月份六天的工资(一直没给发),2000元的押金,还有十月份的工资(我们是26日到次月25日为一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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