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要求支付违约金,想问问之前的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用不用支付违约金
更新时间:2018-12-31 13:20:36
问题描述:
一个朋友今年刚毕业,之前与一家医院签了临时聘用协议书,约定于7月15日之前未入职则支付10000元
违约金,医院方面合同上写入职后享受同级别在编人员待遇,并约定了如果朋友的信息有假不符合情形医院有权
解除合同,合同很简易,没有更具体的内容。但是之前与朋友口头说的是不用考试直接能入编,现在朋友考取另一个离家更近的医院的正式编制岗位,而之前的医院其实一直未入职,现在要求支付违约金,想问问之前的合同属于
劳动合同吗?是否适用劳动合同的违约金适用情形?用不用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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