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我装修门市把工程承包给了一个当地的个人包工头,拖欠工人工资和材料商剩下的赊账。我有连带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8-12-31 09:54:57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照相馆的老板,年初我装修门市把
工程承包给了一个当地的个人包工头,包工包料有合同签字,因为不是公司合同,所以没有盖章只有签字。装修期间?包工头在3家材料商只给予了定金,后装修到快要收尾的时候,包工头跑掉了,拖欠工人工资和材料商剩下的赊账。我因为是包工包料给他,所以钱大部分已经交于包工头手上。现在材料商却起诉我,理由是我和包工头之间的合同无章无效,所以材料商说那个包工头只是我的经办人了,要求我进行赔偿和付清赊账。我有
连带责任吗?材料买卖应该只是包工头和材料商之间的交涉,材料买卖我根本就没参与,账又不是我赊的,材料交易上面我又没有出面和签字,包工头和我也没有
其他任何的责任关系。合同上也写了包工包料,我的责任只有给予包工头的工钱啊!材料钱都是给他解决的,我认为我与材料商之间没有任何的关系,现在被起诉,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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