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我怎样才能带出孩子?或者说我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我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更新时间:2018-12-28 17:57:46
问题描述:
09年与前夫离婚,孩子当时一岁半由前夫
抚养,我每月支付
抚养费500元。孩子至今一直由前夫父母养育,前夫已经成立新家庭。在2009年至2012年期间我可以探视孩子及带孩子出门或者去父母家暂住。2012年时,父母与孩子的爷爷奶奶发生矛盾,孩子被爷爷奶奶带走,自此我只可以探望,并不可以带出。2013年父亲查出不治之症,生命危在旦夕,我去孩子爷爷奶奶家商量,希望可带出孩子探望,被拒绝。到2014年唯一一次带回父母家吃一顿午饭后将孩子送回。至今一直拒绝再将孩子带出。抚养费用每年都支付,但是没有收据。因我工作在外地,不能时时看望孩子,但孩子自小到大穿用都是我格外在买的。今年父亲病情加重,我再次去商量将孩子带出,仍然遭到孩子奶奶的拒绝。我想咨询下,我怎样才能带出孩子?或者说我可以要求
变更抚养权吗?我已经成立新家庭,有稳定工作,没有再生孩子,条件比孩子爷爷奶奶家好很多。再就是如果探视条件没有达成共识,我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吗?我可以去公正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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