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公路管理局职工。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经我本人申请和同意,娄星区的公路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12-28 15:13:09
问题描述:
我叫李叙华,男,汉族,1954年11月27日出生,冷水江市公路管理局职工。我于1971年4月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自1975年12月招工在冷水江市公路管理局(前称冷水江市公路段)。工作至今,2011年7月27日,娄底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未经我本人申请和同意,与我的上级单位娄底市公路管理局串通一气,擅自办理了我于2009年11月退休的手续(我当年刚55岁)。无像片的退休证编号为2011173。而作出退休的批复是2011年7月27日,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我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1954年11月27日,且我不属于提前退休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
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特殊工种,我的
退休年龄应为60周岁,而不是55周岁,因此、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强制我提前退休,严重违反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和 湘劳社发[2001]17号文件、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文通知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国家和省已经三令五申,各级劳动违规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其审批结果一律无效,并要追究相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是明显违法的。被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一批违法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娄底市公路系统(包括冷水江市、新化县、涟源市、双峰县、娄星区的公路管理局)的职工的还有很多。大批职工都是历年来惯例性的被提前退休,不仅侵害职工个人的权益,而且大量增加了财政负担。国家一再强制要求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行为,但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却明知故犯、滥用职权,为此,我们强烈要求上级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查处。申请人:1397382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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