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租租赁合同签订了三个月,当时只给了两个房东三个月的房租,没有付押金,合同到期后又住了几天,我说要去,然后两个房东说这几天的折扣日计算房租,要求赔偿违约金,合同上说一个月前必须通知他是否继续租赁。
更新时间:2021-03-24 12:15:47
问题描述:
我的房租
租赁合同签订了三个月,当时只给了两个房东三个月的房租,没有付押金,合同到期后又住了几天,我说要去,然后两个房东说这几天的折扣日计算房租,要求赔偿
违约金,合同上说一个月前必须
通知他是否继续租赁。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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