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们不满意房东一点歉意都没有,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正当权益?是否可以索要多于合同规定的补偿金
更新时间:2018-12-28 09:58:1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通过中介租了一套三房,目前住了一个半月,前几天房东说要卖房子,给我们
违约金4000,按照
合同是要给一个月房租5000块,因为我们不满意房东一点歉意都没有,就没有让买房人进来看房,今晚房东又电话说他欠债了,房子已经抵押给别人,我们没用完的房租(包括押金目前还有1w3左右)以及赔偿金(他又改成3000了!)也没办法现在给,要以后慢慢给!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正当权益?是否可以索要多于合同规定的补偿金,因为这么短时间就违约,意味着搬家费、
租房中介费的双倍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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