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一对夫妇60岁了,有了女儿,儿子就死了。可以领养孩子吗?

更新时间:2021-03-14 10:59:03
问题描述:
请问,如果一对夫妇60岁了,有了女儿,儿子就死了。可以领养孩子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840498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您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为: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上述规定,明确了在一般情况下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
      无子女是收养人应具备的重要条件之一,这是根据计划生育政策制定的。因为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按照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夫妻双方一般只能生育一个孩子。为了防止借收养之机达到多子女的目的,所以本条规定收养人只有在无子女的情况下才能收养子女。
    这样规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和限制我国人口增长的速度。这里所称的“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形成实际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如果某个公民生育过子女,但该子女已经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亦属于“无子女”。
    同时,既不能把‘无子女“理解为没有生育能力,也不能把子女未与其共同生活的情况视为”无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收养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这里所称的“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上、智力上、经济上、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有能力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成长,如果收养人经济困难,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或品质恶劣、道德败坏,都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教育。
      在适用“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规定处理具体问题时,应当特别注意必须有充分科学的依据,必要时得进行医学上的专门鉴定。这里所称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有精神障碍的疾病;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登革热等乙类传染病,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
    对患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或者对患传染病在传染期内的,收养入应当暂缓收养。  年满30周岁,这是对收养人最低年龄的规定。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对收养人最低年龄的规定,是根据我国的自然条件、社会发展状况和人的生理因素等方面,从有利于家庭收养和控制人口增长速度而决定的。
    这里所称的“年满30周岁”,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1991年的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35周岁,修改后的收养法根据社会收养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参照其他国家对收养人的年龄规定,将收养人的年龄下降到30周岁。
      以上是对收养人条件的一般规定,在适用以上一般规定时还应当同时适用收养法的其他特殊规定。如《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的限制;第9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第10条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第14条规定,收养继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一般条件的限制。
    把收养法关于收养人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综合起来考虑,才能具体适用于每一个具体的收养人。谢谢阅读!
    2021-03-14 10:50:17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88154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你说的对,儿子可以选
    2021-03-14 10:54:38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1476544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孩子的父亲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可以孩子名义起诉,要求生父履行抚养义务。
    2021-03-14 10:59:03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父母离异,父亲去世,儿子和女儿,儿子20岁,女儿22岁,孩子只能是另一家之主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请问如果一对夫妻已经六十岁了,有一个女儿,儿子死了。可以领养小孩吗?
1、只要符合收养法相关规定就可以收养。 2、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一对40来岁的夫妻,有一刚成年的女儿,可以领养小孩吗
私自非法领养别人的小孩不能因为当事人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就成了合法领养。  社会抚养费的缴纳,只是计生法律法规对非法领养小孩的当事人所作出的行政处理,但并不因为接受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我想请问,快70岁的老人有3个孩子,但是老婆去世了,现在又结婚了,没有子女,可以领养孩子吗?
领养孩子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有两个子女,儿子18岁,女儿25岁,女儿要求分户可以吗?
你好,能否分户具体咨询派出所户籍窗口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身份证可以查结婚证吗?
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到自己结婚证: 1、如当事人能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的,由登记结婚的当事人,携带其合法身份证件(即身份证、户口簿等),提出查阅申请即可; 2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内女方婚前财产转入男方卡里保存,南方没经同意私自把钱转走,法院说管不了这种家务事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另一方婚前财产是可以直接起诉返还的。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属于拥有一方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未成年怀孕,男方不负责怎么办?
未婚怀孕男方不负责,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男方履行抚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法夫妻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夫妻间的权利义务有:1、权利。主要包括姓名权、自由择业权、互有代理权、相互继承权等;2、义务。主要包括互相忠贞、相互抚养义务、抚养子女义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怀孕了,不负责怎么办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请问我的女儿和我亲姑的男外娚成婚,属不属于近亲?谢谢
近亲结婚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婚姻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27秒前
杨荣艳律师
近期帮助 3043 人
私人手机号做客服违法吗
9分钟前
王冰律师
近期帮助 607 人
几个朋友合伙做生意,收回来的货款被其中一个合伙人挪用了,金额130万左右,这种行为属于犯罪吗
13分钟前
四川宪恒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13971 人
债务已经还清的情况下,债权人私自折价处理了抵押物我能追回来吗?
14分钟前
曹倩律师
近期帮助 194 人
保险是公司买的,现在人家要谈赔偿,包括误工费这些,请问这些是带头的负责还是人家公司负责
15分钟前
李迎律师
近期帮助 2993 人
家里老人在给老板干活的时候摔了一跤,脑子里面有积水,肺气肿
18分钟前
九转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27089 人
你好,孩子在宠物店逗猫,被抓伤,请问是谁的责任
19分钟前
合肥中盾所律师
近期帮助 1935 人
别人家的鸡跑进我家里,鸡的主人也不管怎么办?
19分钟前
镇平律师
近期帮助 15152 人
我在外包公司上班每个月我在外包公司上班每个月扣意外伤害工伤保险费每个月扣意外伤害工伤保险费30元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