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经提起诉讼,4间平房可以走法律程序申请共同使用吗或者是其中一人使用,或者是其他相关的?
更新时间:2018-12-25 12:35:0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姥爷今年5月去世,我姥姥2001年就走了,他们在北京东城区交道口留有4间平房,是姥爷单位分的,
承租人是我姥爷,现在有3间被我小舅妈和她儿子占有,一间被我大舅的女儿占有,我姥爷在朝阳区安贞附近还有一套楼房,也是单位分的,2000年的时候已经买了下来,东城区的房子
户口里有我姥爷,我大舅的女儿跟女婿,还有我大姨的孩子,还有我大舅妈,我姥爷一共是2儿子,3个闺女,走的时候姥姥姥爷都没有留下遗嘱,现在朝阳区那个房子被我小舅占着,目前已经提起诉讼,但是东城区的4间平房还没有处理,我想咨询一下您,4间平房可以走法律程序申请共同使用吗或者是其中一人使用,给
其他兄弟姐妹们点钱?或者是其他相关的?麻烦您给解答一下,怎么解决这个平房的问题!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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