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看在这么久合作关系的份上才给的。我不明白我都工作了这么久了,录用不录用和试用期都得重新开始吗?
更新时间:2018-12-25 06:54:51
问题描述:
我是去年进的一家公司,公司当时是2个老板以合作的方式在一起办公,后来合作得不愉快,2个老板就散伙了,之后招我进来的老板跟另一个老板协商,说他那边需要我,也适合我发展。叫我留在他这,于是我就在这家公司工作。前天经理找到我谈话,话里的意思就是辞退我的意思。去年国庆到的这公司,到现在有半年了。公司未签到
劳动合同也未购买社保。今天我要求补偿一个月的
工资给我。公司就以众多借口为由,说补偿我一点,还是看在这么久合作关系的份上才给的。要再啰嗦立马取消这点补偿。甚至还吓唬我,说我再这样,3月份的工资,发多少,谁来发都是未知数。(现在公司重新注册了新公司名,就以我现在工作的内容跟我拿的工资不符为由,公司刚成立,完全有理由录用和不录用)。我不明白我都工作了这么久了,为什么现在才说录用和不录用。难道因为重新注册了公司换了公司名,员工的工资得重新定义,录用不录用和
试用期都得重新开始吗?请大家帮帮忙,看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谢谢各位拉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