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找公司补偿。它的解除合同补偿方法是不是应按生产期间的工资补偿。
更新时间:2018-12-25 02:05:55
问题描述:
你好麻烦帮我指点一下好吗?我公司于2005年9月因公司上层原因导致停产,全体放假,我是一名老员工工龄到今年6月合同期满有13年了,停产期间已有两年未发任何生活费,一直未交保险,前两天公司通知我合同到期,要我去办理手续,说:1、公司将所有保险补齐 2、补偿6个半
月工资(按最低工资)。说07年以前的按老的
劳动法办理最高给6个月,然后08年的按新劳动法办因为是到6月截止所以多给半个月的工资。我想咨询一下: 1、因为公司拖欠保险,造成医药费无法报销是否可以找公司补偿。 2、它的
解除合同补偿方法是否不对,应全部按照新劳动法执行补偿12个月的。另外补偿是不是应按生产期间的工资补偿。 3、停工期间的生活费是否也应个补发。 谢谢您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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