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不给我工资,劳动局说我们没签劳动合同,过了几天,遇到这种事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8-12-24 11:30:12
问题描述:
我是在一家新开的酒吧应聘做收银,2010年11月15开始培训,培训期半薪,公司说培训一个月酒吧开业就成为正式员工,一直培训到1月29酒吧才开业(也就是过年的前一天),培训了两个月半,期间公司宣布开业日期一直拖,刚开始说培训一个月开业,后来说1月15号开业,再后来说1月18号开业,一直拖也没说具体哪天开业,培训期间我请假回家订婚,时间为1月29到2月10号(也就是开业的前一天,当时并不知道哪天开业),共13天,培训经理已批准并在请假单上签字,等过完假回来,公司以我矿工为由把我开除了,并且不给我工资,总共培训两个月十三天,只发了一个月的工资,第一个月扣押了一半,第二个月由于培训时间太长怕员工走掉也只发了一半工资,另一半1月31号发,可我29号请假回家的所以另一半工资没给我,公司是家族性的,老板的姐姐是
财务处,她开除我的理由是在公司开业需要人手时我不在公司,所以我这种员工她不要,并不承认经理批假,说经理是管楼面的没这个权利批收银的假,只有她才可以批我的假。可是我是在培训期间请假的,当时我的直接领导就是培训我们的经理,
其他公司高层我根本不认识,而她根本不听我说的直接叫我走人,当时批我假的经理也因为怕事对我说他解决不了,我找劳动局咨询,劳动局说我们没签
劳动合同,开除我也没有辞退证明所以帮不了我。我找到老板反映情况,得知这件事不是我的错,老板愿意自己私人拿点钱给我,具体多少没说,过了几天,我打电话去询问老板说:“我都答应给你钱了,你急什么?就这样了”然后电话挂了,我星咨询下,遇到这种事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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