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对他们格式合同中的一些霸王条款就不满,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买卖房屋意向书之类了
更新时间:2018-12-24 05:58:27
问题描述:
早在2011年11月8日我与原告以260万价格签定了代售协议,第二天我就递交了产权证复印件,原告却迟迟不行动。一直到2012年9月我去北京询问时,原告以出售价格太高无人问津为由拒绝。我信以为真,才导致后来同意降到220万出售,随后中介以尽快帮我售房诱导我于2012年11月3日用快件方式签订了独家
委托合同,并以高达20%的违约金作为约束。事后经多方了解才得知被中介蒙蔽,一内部知情人士告知该房产早就涨到了270多万,中介是想在其中赚取巨额差价才一直拖着不卖等你降价,这样它既能从你的出租中收益还能把价格压到最低(该房一直放在此中介出租好几年了)。本来对他们
格式合同中的一些霸王条款就不满,再加上这样的欺骗,我于是通知中介想撤销这份委托,并于2012年11月24快递了书面撤销合同通知。在此之前中介一直未提已与人签订了
购房合同,还单方面于2012年11月20日收取了买方高达40万元的订金,将我告上法庭,不仅要我赔偿违约金44万,还要我支付中介赔给买方的双倍定金,真是受了莫大的冤屈,其一我只是委托售房并没要求收定金,再者中介收取定金时也从未知会与我,而且数额如此之大的定金放在中介四五天我也一分钱没收到,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自始至终我只和中介签了一份售房委托,从没见过购房者,更不必说收了定金,买卖房屋意向书之类了,我只是一个在北京打工多年的农民工,幸运地在房价不?高的时候为避免亲戚的房子被低价拍卖才答应将房子买来,也许是对我善意的回报吧,才得了这一套房子,却没想到竟还惹上一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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