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公司要清算,最后剩余财产的分配,能否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配,而是分配到某一个或几个股东手上,其余股东无分配?是否只要有股东会通过,有股东会同意分配方案的决议就行了?谢谢!是否有哪部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