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公司前四年是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吗?我能用社保证明我跟公司雇佣关系吗,搬迁赔偿如何定性工作年限?
更新时间:2018-12-23 07:09:54
问题描述:
公司要搬迁异地了,我在这公司6年,2010年7月来到这个公司,曾经前4年是在一个小主管手里做事(他与公司老总是合同承包制),前4年都没签
劳动合同,4年后的2015年的元旦,小主管跟老总合同期到,我自然而然的转老总这里做事,2015年3月与这公司签的合同,我想询问的事,我前4年算不算在这公司做事,我跟公司前四年是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吗?如今搬迁关系到赔偿,公司不承认我前4年在这公司工作期限!如今只承认两年的关系……我这种情况怎么办?(公司每年元旦年会,公司分好几种抽奖资格,1年以上3年以下,,3年以上5年以下,5年以上,2016年元旦公司把制定的抽奖资格分在5年以上)还有的我
社保一直是这个公司缴费的,我能用社保证明我跟公司雇佣关系吗,2010年到这个公司,2012年10月缴费,到如今有40多个月的缴费期,一直没断缴!我想请问这个如何定性跟公司的关系?搬迁赔偿如何定性工作年限?谢谢,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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