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给钱就泼过去,致对方轻伤二级。对方去报案,已上刑事责任,难道我不是正当防卫吗?现在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8-12-22 09:21:20
问题描述:
对方来到家中,由于子虚乌有的杉木问题要索赔,对方来者不善。就拿热水瓶要烫小女儿,说不给钱就泼过去,说着就真泼了。幸好,热水瓶里没有水,八岁的小女儿没有受伤但收到惊吓了。然后他就从裤子的后口袋拿出手电筒砸过来,我们两个就打起来了。而后,致对方
轻伤二级。对方去报案,告我
故意伤害罪,已上刑事责任,难道我不是
正当防卫吗?过程有一个证人有看到对方拿热水瓶泼向小女儿,但是对方先动手的过程没看到,也没有监控视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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