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合同支付违约金。是否等于放弃追讨剩余违约金的权利?却拿不到应得的赔偿?
更新时间:2018-12-19 14:13:37
问题描述:
开发商延期10个半月交房,不按
合同支付
违约金。要拿钥匙就要在《交房费用一览表》上签字,其中所列出的“延期赔偿金”只有合同规定违约金的30%,如果签字是否等于放弃追讨剩余违约金的权利?有没有办法先收房再追讨?如果到法院
起诉,会不会拖延很长时间?会不会赢了官司,付出很多时间和精力,却拿不到应得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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