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与派遣公司签订2年合同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合同2013年到期。在无任何过失情况下,事业单位以岗位调整没有我的岗位为由把我辞退,并要求我第二天就走人。
按照法律,请问我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和违法解除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