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部分村民耕地被城市建设征用,按本省补偿标准是每亩地35200,是否违法?是否有权力进行争取?
更新时间:2018-12-17 16:10:49
问题描述:
本村部分村民
耕地被城市建设征用,按本省
补偿标准是每亩地35200,并得到村委会确认。但在耕地补偿分配时村委会留70%,只给被征地村民30%。因为耕地补偿分配按各省标准处理,按本省标准是村委会20%,村民80%,但是村委会执意留70%不让步,请问是否违法?村民是否有权力进行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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