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两次付清房款,一年后不交齐的,开发商才办出房产证。我们要交利息给开发商吗?交多少合理?
更新时间:2018-12-15 19:43:39
问题描述:
本人在2007年购得
商品房一套,约定两次付清房款,第二次是在交房时,但是因开发商没有办出
房产证,所以购房者都没有按约定在?开发商交房时齐房款,2008年,开发商要我们把所欠房款写下借据,并要求按八厘
利息付给,定期为一年,一年后不交齐的,由开发商处理住房。现在是2010年12月了,开发商才办出房产证。请问,我们要交利息给开发商吗?若要交,交多少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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