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兄弟二人都未成年。但村里说现在政策没有批宅基地建房的政策,不给宅基地。
更新时间:2018-12-14 17:35:08
问题描述:
我是苏州市太仓的,家住农村,是农民。房子是父母1987年造的,当时兄弟二人都未成年。父母于2002年离婚,离婚书上判父亲一上一下楼房,母亲三上三下楼房及一间平房。离婚时兄弟二人都已成家,但都没有自己的住房,曾申请批地建房,但村里说现在政策没有批
宅基地建房的政策,现在政府要求拆迁,请高手帮忙兄弟二人政府会如何处理!总不至于住路天吧!!!!?
自来水09年7月8日施工队挖管道损坏,一直没来修,反映村里,村领导说自己去找水处理公司。电话通知到现在尚未来修。
修路及修污水管道要碰我家的地,村里未通知就将我家的地给占了,去村里,村里告诉我们给1800元人民币一亩地的征用农民土地,而据我所知苏州的征地标准是2万一亩,现我已通知工程队不让施工队强行施工。
我们这儿的拆迁政策是拆一还一的政策,给商品房的,不给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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