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1月1日之前是签的劳务派遣合同,请问这家单位这样做对吗,公司不同意补缴社保
更新时间:2018-12-12 13:13:15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咨询您的问题是:1是:我在我们餐饮公司3年零11个月了,16年1月1日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而公司只给我们200块钱新农合补贴,所以没有给我们买广州社保,而
且我们手上也没有合同。
2、16年1月1日之前是签的
劳务派遣合同,而且也没有给我合同,
劳务公司是安徽马鞍山俊才服务公司,我们公司人事部说我们的劳动关系是俊才公司只给买三险,没有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请问这是合理的吗,我现在还没离职。
3、我前段时间去新的用工单位面试,说我年龄超了要补3年的社保,我才意识到社保的重要性,请问这家单位这样做对吗,我今年38岁。为此找过公司n次,公司不同意补缴社保,一开始说可以补缴费用自己承担,后来又不同意补缴让我和公司直接签合同就可以购买广州社保了 ,以前的是不能补缴的了,现在如何是好?
律师请您解答一下好吗,恳盼!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