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的原告主体可以是我本人吗,是否必须是车辆的所有人,以单位为主体起诉呢?
更新时间:2018-12-10 19:16:23
问题描述:
你好,本人是某单位的司机。前不久驾驶单位的车与公交车发生了碰撞。交警队认定公交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
保险公司做价,汽车修理费为2955元。修车费用是本人垫付的。车辆已修复完,本人拿修车
发票找公交司机和公交车单位报销,多次推诿。现想
起诉对方赔付我的修车款。起诉的原告主体可以是我本人吗,修车费用是我拿的。我想主张要。如果不可以。那么是否必须是车辆的所有人,以单位为主体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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