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老板说要必须提前三个月,请问这个提交离职到底是否合理.谢谢
更新时间:2018-12-10 06:53:20
问题描述:
您好,当时和公司签了
劳动合同,已签字,后公司说盖章后再给我,至今未看到合同。我已工作一年时间了现在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老板说要必须提前三个月,说合同有列明。你签了字就必须按合同
执行。如果我一个月后就离职老板说要扣我
工资还要到我家里来找我麻烦还要去劳动局告我要我赔偿公司损失。我就想请问这个提交离职到底是否合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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