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学应届毕业生,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申请劳动仲裁有用么?
更新时间:2018-12-09 20:37:23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名大学应届毕业生,于2015年8月3日来到深圳市深财企业管理顾问
有限公司工作,但由于个人原因,必须辞职,因此,我于9月23日向公司提出口头辞职,并要求其办理交接,但公司并未受理。2015年9月30日,我再次将我23日就写好的
离职申请书提交给公司,但其拒付当月(9月)工资,并告知我,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但我是试用期内辞职,而且,之前入职时签过一个协议,关于试用期内是提前一周即可。公司不仅拒付9月工资,连我为公司做的业务所提前支付的费用也没给我。请问,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申请
劳动仲裁有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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