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合同不给我们,那合同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他们不给合同和索取押金合理吗?我想尽快解约
更新时间:2018-12-06 08:56:51
问题描述:
事情是这样的,应聘甜品店,需要去上海培训,所有面试成功人员都参加,面试完就签订合同服务期1年半
违约金2万,但是合同不给我们,说你们有用时再给,培训期间工资一半,提供机票和住宿,并以怕买了机票我们不来为理由向我们收取押金300元,承诺到上海归还,但是后面以其他理由拖欠,培训期间产生健康证费用以及每天上下班
交通费他们不予报销(一同培训的其他团队有报销),个人认为我在当地的健康证需要自理,但是去上海应该由
用人单位报销,刚开始上下班每天交通费4元,后来搬了宿舍每天来回8元,对于打工者来说这是较大的额外开销。后来我生病,他们拖着我,说怕军心散掉,但是我还是以身体为重,拖了几天才批准我提前回来了 ,去医院检查出支气管炎和皮肤过敏,他们认为这是小问题,但是我认为是他们提供的集体宿舍环境问题产生的,生病期间他们只是问问,并没有太多的关心,我对这家店很失望,现在在家修养,不想去他们店上班,这种算岗前培训不是专业培训吧?那合同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是否有效,他们意思离职按合同流程走,他们不给合同和索取押金合理吗?我想尽快解约,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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