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做生意返利为名,向同事要钱,金额较大,构成非法集资罪吗?
更新时间:2018-12-05 18:54:26
问题描述:
一同事在
公司以一老乡做生意,可以一月一返利%1.5,为名,让五个同事拿50万给他,这月到期,他突然说钱被一老板用作
非法集资骗了,没钱还,并给同时开了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这样行为是非法集资吗?为什麽深圳警方不立案,说是民事案。现在他说他也被骗没钱还款,我们又想让警方立案,假如不行上法院,他是外地人要跑了怎麽办?我们该如何
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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