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如何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交通队扣着我的车至今不给,我如何可以要回我的车。
更新时间:2018-11-25 19:55:17
问题描述:
2015年5月我驾驶小型客车撞了一个骑电动三轮车的人。因相信事故民警而且我没类似经验,直接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了。对方知道我只有
交强险而且孩子小在家全职看孩子没工作,手术后不肯和我谈补偿,直接法院
起诉了。法院判我负主要责任,承担百分之80的费用。他次要,承担百分之20。我后来才知道他是肢体二级残疾。经过网上查询肢体二级残疾的定义,我认为他
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应承担很大责任,而且他也没行为能力驾驶电动三轮车。现在我不服法院判决,而且认为交通队的责任认定过于草率。请问我如何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交通队扣着我的车至今不给,一直存在规定的停车场,我如何可以要回我的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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