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理由吗?工厂这样的做法合法不合法?是否找劳动局也无济于事?
更新时间:2018-11-11 15:48:29
问题描述:
在工厂工作,因为自身原因需要急辞工(即当天辞工3天后离职),需要理由吗? 本人工作6个月,已过
试用期。还有,工厂每月
加班超过36小时,每月休息时间不固定,有时连续十天上班都没有休息。工厂这样的做法合法不合法?若不合法,考勤记录员工也拿不到(因为工厂实行打卡制度,但打卡记录普通员工无法接触;每日考勤亦是生产线员工手写下班后交
办公室),是否找劳动局也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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