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就打印好了庭审笔录,此后也不需要法院再出具什么资料给我们双方。请问凭这份笔录真的就可以结案了吗?
更新时间:2018-11-02 07:09:30
问题描述:
有一工伤赔,厅长主持在厅外和解的,当时就打印好了庭审笔录,该笔录最后几行写到:
“ 上述
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根据
民诉法第91条规定,本案当庭兑现,不制作
调解书。请双方当事人校阅笔录并签字,现在闭庭。”
之后,双方按笔录内容都履行的赔付款的收支行为,且在笔录上签字,厅长也签了字,他说,已结案,此后也不需要法院再出具什么资料给我们双方。
请问凭这份笔录真的就可以结案了吗?结案,需要法院出具什么正式纸质文件资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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