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议孩子跟着我,从离婚到现在他只支付了6500元生活费,我想去法院告他
更新时间:2018-10-22 16:18:54
问题描述:
我2009年
离婚了,双方
协议孩子跟着我,每个月他给我300元生活费,医药费和学费分摊,可是,他现在到深圳去打工了,从离婚到现在他只支付了6500元生活费,我想去法院告他,可是还要到深圳去告吗?还有我可以让他的父母替他付钱吗?我现在觉得300元根本不够孩子的生活费,我可以要求多付吗?他现在每个
月工资都在3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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