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如何认定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罪

更新时间:2024-01-06 10:53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罪
崔萍
上海市新华律师事务所
崔萍
律师解答
民法中没有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罪的认定,刑法中也没有相关的罪名。逃废银行债务是在银行业机构贷款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逃避、悬空、毁弃银行业债权的行为,具体表现包括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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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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