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网络服务者要承担连带责任

更新时间:2022-08-15 18:41
哪些情况下网络服务者要承担连带责任
赵清燕
广东诚公(龙华)律师事务所
赵清燕
律师解答
网络服务者应当与侵害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要求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的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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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清燕
赵清燕
广东-深圳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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