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条件

更新时间:2025-02-12 01:17
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条件
何海波
湖南八方律师事务所
何海波
律师解答
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条件是:具有业主身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或相关利益的经营活动,得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版权说明:找法网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点赞
收藏
相关知识推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主讲律师
何海波
何海波
湖南
擅长: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建筑工程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