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电子合同的基本原则有3个,分别是:
1、保密原则,即电子合同订立系统设立人和电子合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必须严格保守合同内容信息,不得查看、披露或公开电子合同的内容;未经缔约人准许,不得公开和向第三人披露其身份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隔离原则,即电子合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不得同时提供电子订约系统服务。
3、安全原则,即电子合同订立系统设立人和电子合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规定,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