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车承运人税收政策如下:
一、无论是否拥有自有车辆,只要是与委托方签订运输合同,并承担承运人责任,都可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按11%的税率向委托方开具发票。
二、油料、过路费必须是无车承运人提供给个体司机用于这一趟运输业务,是无车承运企业承担了运输业务的这部分成本,只有这种情况才允许抵扣。合同上说油费、过路费目的是抵扣运费,或者说油费、过路费超过了这趟运输业务的实际需求的,这种是不允许抵扣的。提供给司机的油料和过路费是否用于这趟运输业务,目前是由纳税人自主申报,风险自担,税务部门也保留事后评估、稽查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