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债务清偿顺序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二、《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当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当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理完毕后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